Search
Professionals
22-01-14
自2021年10月21日起,利用网站界面、外墙或路面、人体等表现的图片、虚拟现实(VR)及增强现实(AR)等影像也可以申请登记外观设计专利。
此前,只能申请登记表现影像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如“表现影像设计的显示屏”等,而今后,作为利用新技术在空间等表现的设计,包括操作设备或发挥功能的影像本身也将得到保护。
以前,电视广播影像、电影及风景照等以与设备操作或发挥功能无关的参观为目的,或只为表现内容本身的画面图像或影像不被认定为影像外观设计。
而且,申请影像外观设计专利时,除GUI、图标等用途明确的情况外,需要记载包含影像用途的名称,如信息通信用影像、医疗信息处理用影像、防犯用影像、信息标记用影像及健康管理用影像等。
加强版影像外观设计制度的施行,将具有各类用途和功能的数字影像外观设计从产品中分别出来,并为保护这一类设计提供了转机。同时,第三人擅自使用或在线传输已登记的影像外观设计本身或与其形态相同、类似外观设计的行为等,将属于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行为。
今天抢占新技术的竞争愈发激烈,强调外观设计创新的重要性,加强版影像外观设计制度有望成为外观设计产业发展的划时代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