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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4
2021年11月11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关于防止不正当竞争及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以下称“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修正案,规定不当使用数据的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数据受法律保护。该修正案自2022年4月20日起施行。
数据作为第四次产业革命时代和数字时代的根基,其重要性日益突出。与这一现实情况相反的是,韩国缺乏数据保护的法律基础,对无法顺畅使用或流通优质数据的指责层出不穷。因此,制定数据保护规定的必要性已被提出。此前,韩国政府曾多次召开会议,有关政府部门、产业界、法律界、学界和市民团体等出席会议,各方均为制定数据保护政策献计献策,进行深入讨论。
经过上述过程,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新制定了《关于数据产业振兴及促进使用数据的基本法》,该法规定了数据保护的一般原则,而对于具体的不当使用数据行为的内容和救济方法等则适用《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本次《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修正案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中增加了不当使用数据的行为,今后对不当使用数据的行为不仅可以采取请求禁止使用、损害赔偿等民事救济措施,还可以采取专利厅的行政调查、建议纠正等行政救济措施。可以成为受保护对象的具体数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与特定对象进行交易的数据;使用电子方式进行管理的数据;积累了相当数量,因此具有经济价值的数据;以公开为前提的数据等。
期待通过此次法律修正案能够提供确保企业放心交易数据的环境,提升韩国数据交易市场的活跃度。